原先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现在胡紫薇算是大名人了,不过这个名气剧增的代价也够惨烈:夫妻之间转眼反目成仇、目前的职业告吹、以后的事业未卜。

一切不过因为感情:因为感情她毅然成了第三者,因为感情她撬了张斌的前妻,终于转了正。她以为第三者转了正就万事大吉,只是没想到,有些男人是有“第三者传统”,或者不如说“第三者情结”的。她转正了,别人反而有变成第三者的机会了。

本来嘛,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中国那么多年的传统没啥特别根深蒂固的,西方浪潮冲了几冲,沙滩上残留下来的往往都是那些见不得人的,因为根基深民心正而残存下来的少之又少。而不好意思,本段最前面那句话的宗旨倒好像千古不变的保留下来了。

又或许,这无关中外,甚至无关男女,只是人的本性问题。西方说亚当夏娃有原罪;东方连衣服穿得少都会觉得有伤风化的老夫子也说:食色,性也。这个问题竟然和生死这样的生存问题联系到一起,成为人生命的两大要义,可见,这个问题,绝对不是小问题,也绝对不是能轻易解决的问题。

因而,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张斌,不过是“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似乎这种问题应该值得原谅。换句话说,胡紫薇你何必用这么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呢?再说了,张斌前面的女人没有这么对你,你好歹也给后面的人积点德。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你忍忍也就算了,何必搞得两败俱伤呢?

但是不,胡紫薇站了起来!

不想来分析胡紫薇这么做值不值得、以及应不应该因私废公这样冠冕堂皇的问题,只是作为一个女人,站在女人的角度,对这样一个故事,非常有感触。

女人,不要轻易去做第三者。如果你仅仅是为钱,那么无所谓,这是你的自由,你们彼此是一种交易,你们求仁得仁,别人没有话说。如果是为感情,最终要是落得胡紫薇这样的下场,那就太可悲了。

胡紫薇一开始就错了,她错在忘记女人不仅仅需要感情,也需要尊严。

不管社会怎么进步,男女如何趋向平等,男女之间永远也不会实现真正的平等。在男女问题上,这个社会更容易原谅出轨的男人,他们被叫做“浪子回头金不换”;而女人呢,一辈子背负“荡妇淫娃狐狸精”的恶名。

爱上别人没有错,甚至爱上一个有妇之夫,本身也没有错。爱是无罪过的,有罪过的只是随之而来的行为,因为爱带来的想要得到的强烈欲望以及相应产生的失去理智道德的不择手段。

胡紫薇最终得到了,背了一身的骂名,不亚于张斌。但是最终她得到的不过只是法律上张斌妻子的待遇,同时还要承受的却是其他恶果——似乎因果报应一般,短短时间,张斌又有外遇。

一场空欢喜,值得吗?不值得。

反过来讲,哪怕转正以后,碰上的不是张斌这样“出轨成瘾、外遇成癖”的男人,也未必能够得到跟他前妻一般的尊重。因为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样的结果:女人已经为这个男人失去了名誉和自尊。

所以女人,一定要知道尊重自己爱护自己,给自己留好好生活下去的余地。

如果你真的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恰好他们的婚姻已经走到尽头,有没有你的出现,他们的家庭都会解体,而这个人,碰巧你又很爱他,那么恭喜你。

如果他根本就没有下定决心要离婚或者一直犹豫不决,那么请你勇敢的离开。要知道这个人并不是真正的爱你,不值得你为他牺牲女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你现在的牺牲能换来短暂的快乐(而很多时候可能连短暂的快乐也得不到),却失去了一辈子真正的幸福。

一个女人,可以什么都不会,但至少要学会尊重自己。